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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新塘街道某驾校教学场地内巡查时,发现某浙A号牌的教练车正在进行科目二训练,车上只有一名学员独自在训练,无教练员随车指导。后经执法人员调查得知,该车教练员为刘某,案发时刘某不在现场,未履行教练员应有职责,涉嫌在操作教学期间离岗,执法人员依据相关程序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

此前,区交通运输局召集区内驾培机构负责人参加了2023年度全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专项执法行动动员会,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专项执法行动,尤其是针对教练员离岗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教练员离岗,让学员独自驾车容易产生安全交通事故,不但将学车群众的安全弃之不顾,也严重影响了全社会对驾培行业的信任度。”执法队员说。

根据相关规定,教练员的操作教学岗位,是能有效教学和有效控制教练车安全的位置,即教练车辆的副驾驶座。教练员离岗留学员单独驾驶,一旦发生教学安全事故隐患,教练员将无法及时有效控制,会造成不可预计的严重后果。

根据安排,该专项行动跨越整个年度,内容包括开展教练员排查、落实重点监管、强化数字监管、开展专项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加强场地监管等六大内容。在执法行动期间,执法队将严格按照文件精神,通过“四不两直”方式,每季度对驾校进行入户检查。对发现的驾校及教练员违规行为责令整改,屡教不改或者拒不改正的将严厉查处。

如果驾校学员发现教练有教学离岗等违规行为,可向交通执法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安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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