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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我市出台并实施《厦门市实施退役军人教师培养计划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推动退役军人进校园工作体系化、制度化。昨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林虹接听12345政务热线电话,介绍我市“兵教师”培养、入职情况并解读相关政策。

每年不少于50个岗位

面向退役军人

《方案》明确,2023年起,每年安排不少于50个面向退役军人岗位,实现退役军人进入校园任教、任职。主要渠道有三种,包括公费师范生就业、军转干部(退役士兵)安置、公开招聘。

根据《方案》,我市每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时,设定不少于20个专门岗位招聘大学生退役军人。除专岗外,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按规定享受加分待遇,最高加10分。今年3月,我市公开招聘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时,设立了小学语文、数学、体育学科共30个退役军人专门岗位。

此外,厦门生源通过高考进入教育部直属或省内有培养公费师范生的师范类高校(共9所),属于非公费本科师范生的,在校期间参军并退役复学后,本人申请且经考核合格,可纳入公费师范生进行培养,毕业后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接收、安置至中小学任教。

自学取得教师资格证

可获2000元奖励

为了更好地培养合格“兵教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22年9月委托集美大学举办了首届退役军人师资班,为退役军人学员提供为期一年的免费脱产培训学习机会。首届师资班共招收69名学员,其中48人经学习考取了教师资格并参加我市教师公开招聘考试,16人进入面试。同时,我市鼓励退役军人自主学习备考教师资格。我市接收安置的35周岁以下退役军人,经自学考试取得教师资格证,可申领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目前已有6人领取奖励金。

据悉,下一步,我市将继续设置退役军人教师专岗招聘并落实加分待遇,加大退役军人安置进校园力度,推进在校非公费师范生退役军人转公费师范生,助力优秀退役军人任教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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