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4月13日讯(记者叶浅 樊鹏)近日,光大证券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启动自律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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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商协会官网信息显示,本着“一案双查”、“一案深查”原则,交易商协会近期在查处四平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案件时,发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和簿记管理人,未合规开展发行工作,涉嫌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管理规定,对包括光大证券在内的4家机构开展自律调查。
在光大证券被自律调查之前,四平城投已于2023年3月24日被交易商协会给予了警告,并对董事长予以通报批评。处分信息显示,四平城投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主要存在问题为:
一、针对“20四平城投PPN001”、“20四平城投PPN002”发行,向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两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利率未客观反映其实际利率水平。
二、较大比例募集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未提前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公告。
三、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开信息显示,上述“20四平城投PPN001”、“20四平城投PPN002”债券均由光大证券作为主承销商之一于2020年发行。
光大证券2022年年报显示,2022年公司债券承销项目数量1312单,同比增长15.90%。债券承销金额3512亿元,市场份额3.35%,行业排名第6位,其中,地方债承销金额1622.79亿元,行业排名第5位。各项排名较2021年均有上升,业务处于市场前列,
然而,在业务增长的背后,光大证券的合规问题却不容忽视。除此次被交易商协会启动自律调查外,自去年以来,光大证券已5次收到监管处罚:
2022年8月3日,因为公司治理问题,光大证券被上海证监局出具了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时任光大证券董事会秘书朱勤因为负有管理责任,也被上海证监局出具了警示函。
2022年6月16日,香港证监会网站内容显示,香港证监会谴责光大证券并处以380万港元罚款,原因是光大证券没有遵守有关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监管规定。
2022年6月2日,因为境外子公司业务违规,光大证券被证监会出具了责令改正措施。
2022年2月28日,因为MPS项目信披违规,光大证券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光大证券2022年报显示,预计负债52.84亿元的计提主要来自子公司光大资本MPS项目引发的诉讼。
2022年1月5日,因为信披违规,光大证券被上海证监局出具了警示函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证券业协会2022年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和投行业务质量评价结果显示,光大证券的评级均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