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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4月22日“世界地球日”“世界法律日”前夕,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指导各级检察机关、文物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促进形成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更大合力。

此次发布的案例共5起,涉及河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省份,包括燕、秦、明等多个时代的长城;受损情形既涉及长城本体如墙体、烽燧、敌台、关堡等,也有在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违法建设,损害长城景观风貌和周边生态环境等情形;违法主体既有法人违法建设,也有行政机关在履行建设规划、资源保护等职责中未兼顾文物安全导致文物受到损害。

一些地方的长城遗址千百年来与农牧民生活融为一体,加上现代工业的发展、旅游影视业的介入,都可能让长城遗址受伤。在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长城行政公益诉讼案中,有关媒体反映,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部分长城遗存成为当地居民的宅院墙、圈舍墙和人行道,有的长城墙体被村落和农田包围,长城周边环境未得到有效保护。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调查发现,不少紧邻长城区域的农业、畜牧业生产活动危害长城安全。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向两个市级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同步指导地方检察机关向县级政府、乡镇政府及相关行政机关共发出检察建议55份,建议在长城保护范围内的耕地有序退出、消除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加强保障措施建设等方面强化履职,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相关问题整改。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经跟进调查,确认检察建议指出的问题已全部得到解决。

其余4起典型案例为,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诉某石料加工有限公司侵害长城历史风貌及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明长城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清水营城址行政公益诉讼案、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明长城(大通段)行政公益诉讼案。

国家文物局督察司相关负责人介绍,长城保护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检察机关与文物部门将进一步深化细化文物协作机制,推动完善文物保护法律体系,强化文物保护法治宣传,推动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或历史遗留问题。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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